根据《2021年连江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连教人〔2021〕23号),现将符合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地点:连江县教育局(天丰大厦8楼人事科)
二、材料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携带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一)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还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籍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二)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其中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只有一年的,期满考核合格的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对象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各项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曾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成绩公布前将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对符合有关政策予以加分的人员进行公示。
政策咨询电话:0591-26230015,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连江县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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