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引进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对象为各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学科领军人才)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现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三甲医院或知名大学附属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聘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高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才)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现在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获聘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高层次人才。
(三)第三层次人才(学科精英人才)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现在三甲医院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青年人才。
(四)第四层次人才(学科骨干人才)
已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人才。
对于临床教学科研工作急需、紧缺的或在某方面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具体待遇或其他未尽事宜在引进时参照相应层次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
三、待遇要求
四、以上公告内容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43-2110057
湘西自治州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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