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型人员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21-07-01 00:00至2021-07-15 17: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07-19 09:00至2021-07-19 17:00

为加强我县粮食收储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冷藏库、物资库建设,大力促进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革,提升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管理型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工作内容
到招聘企业工作,从事企业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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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企业管理能力;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具有陆河县户籍(或者父母双方为陆河县户籍);

7.聘用后本人承诺在聘用国有企业工作满5年;

8.在职人员应聘成功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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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理未满五年的;

5.在读未毕业的大学生和现役军人;

6.未满18周岁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17:00止。应聘人员须填写《2021年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附件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luhekszx@126.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聘企业+职位代码(如:张三/xx单位/职位代码)。

附件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户口本;

5.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

6.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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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初审结果请关注个人报名邮箱)于2021年 7月 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凭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附楼二楼人事考试中心(县人社局大门右侧)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和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uhe.gov.cn/lhrsj/)进行公布。

2.其它

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用人企业对面试对象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入围面试对象需提供纸质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考生报名表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各一式一份),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企业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主要考核考生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自理。

体检工作由用人企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企业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企业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工资标准参照政府雇员待遇,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完成后,工资标准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人企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用人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由用人企业研究决定是否续聘(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不再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待遇按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均以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0660-5602488

陆河县人事考试中心 0660-5633909

附件1:《2021年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2021年陆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属下企业公开.docx

附件3:考生承诺书.docx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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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敏芝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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