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三季度人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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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名时间:2021-07-06 00:00至2021-07-11 23:59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概况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成立于1983年4月,是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的中央在渝事业单位。学校是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院校”、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甲级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拥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余亩。2019年,在上级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选址两江新区龙兴“航天航空产业园”开展新校区建设,占地500余亩的新校区项目现已正式落实落地,学校将积极推进新校区建设,将新校区建成航天航空高技能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西南地区士官生培养训练基地、开发区的员工培训基地。学校目前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在岗教职工5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学校设有航空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智能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航空与旅游管理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士官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园林工程技术等37个专业。

学校大力推进中长期战略规划,围绕“1226”战略规划,将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双高、双区和六大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央企办学优势,围绕航天航空产业、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与航天航空产业、国防部队和重庆地方企业深度融合。到2030年,将学校全面建成办学理念先进、体制机制完善、培养质量优越、服务能力强劲、航天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综合考核原则进行。

三、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础学科部思政教师1名、辅导员1名、后勤处(江津校区)校医1名。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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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博士、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正高或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属特殊人才的,可再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3.自愿服从学院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具体要求

部门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条件

基础学科部

专职教师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

学生处

辅导员

1

心理、思想教育等相关专业或我校基础课程相关专业或与我校相关专业相近(机械类、电子类、经管类、计算机等);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后勤处(江津校区)

校医

1

临床医学或者中西医结合

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热爱校医工作,能热情耐心服务师生,同等条件下,白沙本地人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电子简历发送至邮箱cqepchr@163.com;邮件主题和电子简历均按“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命名。

3.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2);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生提供所有类别的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5)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有要求者);

(6)其他证书、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7)个人简历(里面附证件照、生活照)。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进入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学校人力资源处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由各具体用人部门对初审合格应聘者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时间、地点、考核方式由学校电话通知。

(三)复试

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辅导员岗位和校医岗位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专职教师岗位考核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参加复试人员应按照人力资源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按时前往参加考核。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内容请查看《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试讲环节内容要求》(附件3)。各项考核结果会在复试各个环节完成后三天内电话或短信告知。

(四)体检

通过复试者按要求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档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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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人事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情况一律暂停聘用。

七、人员录用

双方就使用方式、薪酬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等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学校为特别优秀者建立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保险体系。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255号

邮政编码:400021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7113

电子邮箱:cqepchr@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qepc.cn/index.html

本简章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xls

附件3-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2020).docx

附件3-2:试讲要求.docx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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