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伊美区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燃气安全用人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住建系统临时聘用燃气安全员(不带编制),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燃气安全员1名。
二、工资待遇
临时聘用燃气安全员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三、工作职责
(一)制定燃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二)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燃气行业(天然气企业和液化石油气企业)设备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定期对燃气经营、使用和服务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住建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四)学历要求,统招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燃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燃气工程师职称。
(五)要求具备燃气行业工作经验。
(六)年龄:6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60年8月2日至2003年8月2日期间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试人员根据发布的招聘公告,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直接报名,现场确认申报资格。
3、报名地点:伊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地址:原伊春区人民政府(大商东侧)后院东厢房一楼,报名电话:0458-3603055。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级燃气工程师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燃气行业工作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网上下载打印的《2021年伊美区招聘临时燃气安全员报名表》一式2份和近期同版免冠照片一寸蓝底2张、二寸蓝底照片2张。
5、资格审查:伊美区人社局、住建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6、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考场。
(三)笔试
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为主,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加试笔试。
(四)确定人选
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由伊美区人社局、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有过非法上访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招聘各环节中被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诚信协议、考试纪律等行为被查实的考生不予聘用。由于上述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顺延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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