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3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9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六、星期天照常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攸县发展中心教育局1070室(十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详见附件一的“笔试试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不再电话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面试方式为上课(上课时间6分钟,考前备课30分钟),计算机、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需另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6、成绩合成:
计算机、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上课×50%+专业能力测试×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上课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课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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