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来源:
  • 报名时间:2021-08-23 00:00至2021-08-26 23:59

为充分发挥岗位聘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做好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学校聘用办法基础上,制定本轮学院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细则。

一、聘用范围与时间

此次聘用工作实施范围包括我院所有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的业绩成果为准。

二、聘用原则

1.学校对申请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对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的四级及以下非高教系列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聘用。

2.学院对本单位申请四级及以下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自主聘用;对本单位申请聘任在原岗位的四级及以下非高教系列岗位人员进行统一聘用。

3.2018-2020年聘期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继续聘任在现岗位,也可以申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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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申请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数量和聘用条件

1.岗位数量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指标数进行聘用。

2.聘用条件

竞聘上一等级岗位的,需要在本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并且具备晋升上一等级岗位竞聘条。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指标数额内,可申请申请竞聘上一等级岗位,不得越等级聘用。

若符合晋升申报条件人数多于可用于岗位晋升的指标数时,坚持公正公平,择优聘用。根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体系(2021年修订)计分。分高者优先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在现岗位工作年限长者。

四、时间安排

1.8月23日至8月26日,聘用材料报送及材料审核。

8月23日前将《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学院。学院聘用工作小组在8月25日前完成对聘用材料的审核,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材料留存学院。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及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非高教系列四级及以下人员材料,由院长签字后,于8月26日17时前分别报送相关处室。

2、8月27日至9月7日,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及非高教系列四级及以下申请晋升高一级岗位人员由学校领导小组进行聘用;学院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聘用方案对本单位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及申请聘任原岗位的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聘用。

3、9月8日至9月15日,聘用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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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结果及四级及以下申请聘任高一级岗位非高教系列岗位聘用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

2021年国考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高教系列岗位聘用结果及申请聘任至原岗位非高教系列岗位聘用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4、9月15日至9月17日,材料报送及聘用结果审批。

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高教系列及申请聘任至原岗位非高教系列岗位聘用材料与结果经院长签字后交人事处。

五、其他

1.公示期内教职工对聘用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聘用工作小组申请复议。

2.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金融学院

2021年8月15日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印发《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体系(2021年修订)(1).doc

附件3:申请晋升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业绩成果一览表.xls

附件4:河北经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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