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
公 告
为贯彻《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16)7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87号文件和新乡市第三次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辉县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扶贫攻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工作。共招聘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经办员15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感;
2、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辉县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或连续失业登记半年以上未就业大学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6月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 至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主楼一楼大厅6号窗口。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需提供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身份识别证明,以及扶贫明白卡复印件。身份识别证明考生可自行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rlzy.net)用A4纸打印或现场领取。
(3)连续失业登记半年以上大学生需提《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4张,填写《2018年辉县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考生可自行在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rlzy.net)用A4纸打印报名表或现场领取报名表。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四、面试
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贫困户优先。中途有自动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察
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进行实地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市人社局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为其缴纳相应社保。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
(三)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市人社局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特殊援助政策。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373-6232685
监督电话: 0373-6232682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辉县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hxrlzy.net)或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主楼一楼大厅公布公告,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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