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事业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正式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院位于东海之滨上海南翼杭州湾北岸的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嘉兴市南湖之畔,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学院是“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14名,具体招聘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要求:报考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需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5、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社会人员须在2018年5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标明考生姓名+招聘岗位)至jxvtczp@163.com,jxvtczp@126.com材料原件可在考试环节审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嘉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7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个人学术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2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指定网站发布通知。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供资格复审)。
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人数的6倍(含6倍),则直接进入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后将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6确定进入面试、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说课或技能测试环节。如面试对象在面试前2天明确放弃参加面试,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主要考查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操作技能。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
总成绩=面试成绩50%+说课或技能测试成绩50%。
(三)体检
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经嘉兴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决定聘用或不予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9978065 (刘老师)
0573-89978186(王老师)
电子邮箱:jxvtczp@163.com,jxvtczp@126.com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 82228947。
附件:1.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计划表
3.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政策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1: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高层次人才 | 2 | 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 | 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有无人机、物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研究成果和经验者优先考虑 |
2 | 园林技术专业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学 | |
3 | 建筑工程专业教师 | 1 | 土木工程 | ||
4 | 机电专业教师 | 1 |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 | ||
5 |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 本科所学专业为电子商务类 | |
6 | 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 1 | 工商管理 | ||
7 |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 1 | 旅游管理 | ||
8 | 财务管理专业教师 | 1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 本科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学 | |
9 | 服装设计专业教师 | 1 |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艺术设计 | 本科所学专业为服装设计相关专业 | |
10 | 辅导员1 | 2 | 思想政治教育、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限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男生公寓 | |
11 | 辅导员2 | 2 | 思想政治教育、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限女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入住女生公寓 | |
合计 | 14 |
附件2: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籍贯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婚姻状况 | 兴趣特长 | ||||
学历 | 专业 | 毕业学校 | ||||
专业技术资格 | 取得时间 | |||||
外语水平 | 语种:熟练程度: | 计算机水平 | ||||
原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工作经历 (或科研经历) | 时间 | 工作单位 | 所在岗位 | 离职原因 | ||
所受教育 (从高中起,可以加行) | 时间 | 所在学校 | 所学专业 | 证明人 | ||
科研情况、培训情况 | (培训请注明培训时间、内容、培训机构)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家庭地址 | 宅电: | |||||
家庭基本 情况(已婚人员填写) | 家庭成员及姓名 | 现在何处,从事何职业 | 其他 | |||
爱人写明学历学位、职称、专业 | ||||||
本人签名: 年月日 (请详细填写以上基本情况,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学位、职称证、身份证等附复印件) |
附件3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的政策
为进一步规划和加强“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领军人才、高学历高职称的学科及专业带头人和高技能高素质的“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引进更多适合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优秀人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措施,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现将学院2018年度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待遇通知如下:
一、引进的优秀人才专业类别及待遇
(一)专业领军人才。条件是获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者(包括外省相应称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或专业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专业教学团队带头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等具有国内影响力的高级人才。待遇面议。
(二)专业带头人。条件是能够提升学院相关专业的建设水平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教授或研究员)。根据提供的业绩,享受住房补助60—80万元,具体面议。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4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三)教学科研骨干。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人才项目获得者。根据提供的业绩,享受住房补贴20—40万元,具体面议。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住房补助30万元(优秀博士4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以上引进人员享受的住房补贴和安家费均为税后金额(均为人民币),包含了《嘉兴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实行专才特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关购房补贴的规定。
“优秀博士”指在一级期刊上有高质量论文发表或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等业绩比较突出者。
二、特殊津贴
根据市有关部门和我院院内津贴分配办法的规定,引进的优秀人才,在聘期(或管理期)内按照市相关政策享受待遇。(就高享受,不重复计算)
三、其他规定
(一)2年内提供周转性住房,免房租。
(二)引进人才有多项类别的,引进待遇就高执行;夫妻双方都是博士、教授者,除按高的一方享受优惠政策外,另一方可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等(不再享受住房补助、安家费等优惠政策)。
(三)引进类别中专业领军人才和专业带头人等两类人才的配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有事业单位编制的,学院视情况解决。
(四)引进人才若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课题者,经费转入我院后,按学院相关政策操作。
(五)如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但学历、年龄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或特别优秀或有重大成果的人才,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可另行协商。
(六)引进人才须在我校服务10年,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服务期未满10年且因个人原因离开学校的,应按照所签订协议的有关规定予以退还已享受的相关待遇(指已享受的住房补贴及安家费)。
(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按国家、学校及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直至解聘。
(八)对提供不实材料而引进的人员,一经发现,学校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学校提供的全部待遇。
(九)科研启动费根据《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办法》,由科研处具体管理。
四、本规定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4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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