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结合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共青团改革的相关文件,党委研究决定以竞争上岗方式在全校公开选聘1-2名青年教职工担任校团委挂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在职青年教职工;
2.业务能力突出,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工作作风过硬,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服务奉献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熟悉青年工作规律,有做青年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经验;
4.有团组织工作经历的青年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选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个人自愿报名,填写《共青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挂职团委副书记登记表》(见附件),所在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于10月22日下午17:00点前交党委组织部,考核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分自述和答辩两部分。自述为报名者做竞聘陈述,主要内容包括现岗位工作情况和对报名岗位的工作设想;答辩为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有关问题,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考核组结合面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差额或等额提出建议人选,经党委同意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选拔要求,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相关人员意见,并对其政治表现进行考察。
(六)讨论研究
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按要求进行公示。
(七)任职
党委发文聘任,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挂职干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通过后正式聘用,聘期2年(含试用期),聘期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继续聘任。
三、挂职干部管理
1.选聘干部在挂职期间由原部门和团委共同管理,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关系。
2.以校团委工作为主,积极参与校团委工作安排,每学年课时不超过144学时(即每周不超过4学时)。挂职期间按学校副科级干部标准享受校内绩效工资。
3.挂职期满后进行考核,形成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培养的参考。
四、有关工作要求
选聘挂职干部是共青团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选聘工作。
联系人:周思宇 电话:028-85092316
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团委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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