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查看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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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2人,1个职位
  • 报名时间:2021-10-28 08:30至2021-11-03 18:00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广纳英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岗位要求详见《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学历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的毕业等级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5.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11月3日,年龄核定以身份证为准;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

7.聘用后在泸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最低服务年限6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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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业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须严格按照国家及考生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政策要求,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具备在川流动条件。进入考点前,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低于37.3°C且无咳嗽等异常状态,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方可进入。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出具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检验报告。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县花园路183号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楼党政综合股(与泸县民政局同一栋楼)(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406517973@qq.com)

(三)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1,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四)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附件2)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截止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考核

(一)资格审查:由考核组根据附件1的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考核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成绩公布:考核结果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结束后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考察后,由考察组作出合格与否结论。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核、体检环节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无合适人选,经集体研究可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上进行公示(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负。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6078660, 18255445818

附件1: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报考信息表.doc

泸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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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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