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队伍建设,根据省高工委、省教育厅和巡视整改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实际,现将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岗人员范围
学校有意愿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且专业相近的在职在岗职工,可申请转岗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兼职思政课教师可优先申请调入马克思主义学院,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全职要求,在行政部门工作有职务的需先辞去职务或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相应职务。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政课教学及相关研究等工作。
2.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所属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硕博等学习阶段中原则上至少一个阶段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类及相关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课程教学论)。非以上相关专业,但学术成果为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且业绩突出者,也可提出申请,由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转岗程序
转岗教师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学院)审批——资格审查——学校审批——办理转岗手续
四、待遇
在职称评审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本学科科研成果在后期参加思政教师职称晋升评审中继续有效,不受相关学科限制。专职思政课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审,在指标分配上进行一定的倾斜。
五、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校内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工作小组,具体工作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六、报名时间
申请转岗人员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转岗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部门审批后的转岗申请表交至人事处人事科(归德楼10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6825@126.com。
联系人:侯老师 0370-3109116
人事处
2021年11月6日
附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转岗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岁) | 证件照 | |||||
所在部门 | 民族 | 政治面貌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职称 | 专业 | |||||||
学历 学位 | 第一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最高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工作经历 | ||||||||
教学、科研方面主要业绩 | ||||||||
本人意见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人事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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