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变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的状况,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经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笔试达到3:1比例(临床医学及医学影像学专业比例可放宽至1.5:1)岗位的考生,进入面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二、对达到比例进入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的,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招聘计划达不到比例的情况下,如考生同意,可以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补充到其他医疗机构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相对应的空缺岗位进入面试)。最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岗位的,全部参加面试,最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第二、三项的录取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辉县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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