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形不成竞争的,经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经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河口区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放射医师;河口区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内科医师;河口区中医院临床医师;河口区人民医院麻醉医师降低笔试开考比例为2:1。
现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公告(附件1)。
附件:2021年河口区卫生类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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