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邹城市看庄镇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
  • 报名时间:2022-03-28 09:00至2022-03-31 17: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和《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2〕3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按照年度计划,邹城市现开发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721个,其中看庄镇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5个。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邹城市2022年度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一)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邹城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邹城市;

(三)原国有或集体破产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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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3月28日-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看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设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咨询电话:5690521。

邹城市其他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邹城市2022年度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材料

以下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所有报名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索引页和全部户口页,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

(2)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异相关证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国有或集体破产失业人员失业证明;

(3)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的提供学历证明;

(4)填写报名人员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外地返邹报名人员须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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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主评议

由镇联合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择优评议确定。评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评议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看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到看庄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核公示

对确定人员名单,在镇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城镇公益性岗位考察人员资格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按照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报送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培训上岗

看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培训结束后,各用人部门及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开展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五、岗位管理

(一)协议签订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城镇公益岗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试用期1个月,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

看庄镇人民政府监督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对于符合标准报名人员因为岗位数量有限未能上岗的,逐一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从岗位需求数据库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监督管理

看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城镇公益岗招聘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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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看庄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690521

邹城市看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附件1:邹城市2022年度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附件2: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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