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成都工业学院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2年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符合学院自身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以《成都工业学院章程》《成都工业学院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成都工业学院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遵循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数量和招聘要求,由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实施公开招聘。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学院院长、书记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办、科技处、校学术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及相关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等。
秘书组:孙麟(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或有一些变化及增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文与设计学院综合办公室3340。
三、招聘人员属性、数量
属性:非事业单位编制,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数量:按2022年学校审核通过的人文与设计学院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数执行。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熟悉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所在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满足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科(或专业)要求;
4.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招聘当年1月1日计算);
5.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人员工作地点
成都工业学院郫都校区。
六、招聘流程
1.学院制定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经联系校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
2.根据学校安排,由学校及学院进行招聘宣传;简历接收、资格审查等招聘流程及具体工作由学院自主安排,研究制定出每次招聘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面试考评、政治审查等工作。
招聘结束后,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报人事处。
七、工作要求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及学院报备的方案严格招聘各个流程环节,保证过程监督,随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个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人文与设计学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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