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满庄镇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岗位职责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乡村公益性岗位综合设岗,本次共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60个,灵活机动安排人员岗位。
二、安置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
面向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岗位名称及职责
满庄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
镇(街道) | 岗位类型 | 常驻人口 | 岗位 名称 | 岗位数量 | 岗位职责 | 待遇 |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 | 乡村公益性岗位 | 7.32万 | 1政策宣传员2民意调查员3民生服务员4生态护理员5治安协管员6安全协理员7设施维护员 | 260 | 负责文化、政策宣传、民生民意调查、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护理防火、村容保洁、卫生防疫、治安巡逻及村“两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 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待遇详情请咨询满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五、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满庄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纪委、组织、人社分管领导等任副组长,人社所负责人、乡村振兴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4月14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备案
村公示无异议的,报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
(五)培训上岗
经泰安市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务协议签订,并于当月,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六、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为: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满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专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533001
2022年4月12日
泰安市岱岳区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 片 | ||||||
政治 面貌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
现居 住地 | |||||||||
人员类别 | 属于下列哪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同时符合两类以上的可多选): ¨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 ||||||||
应聘岗位 | |||||||||
家庭成员 | 关系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个人承诺 | 本人已知晓乡村公益性岗位性质、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自愿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自觉遵守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相关不实信息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村(社区)意见 | 民主评议意见:□评议通过 □评议不通过。 审核公示情况:□公示通过 □公示不通过。(公示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镇街意见 | □ 复核通过 □ 复核不通过。 复核单位(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区人社部门 意见 | □ 审批通过 □ 审批不通过。 审批单位(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此表一式三份,人社部门、镇街、村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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