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常德市村(社区)党建联络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鼎城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村(社区)党建联络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聘。
二、选聘计划
全区共计划选聘村(社区)党建联络员1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党建联络员一般应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各种基本程序,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首次选任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
(六)身心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原则上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场)党政办公室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择1个村(社区)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8日-7月12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资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应聘者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鼎城区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由乡镇(街道、场)按照选聘公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选聘方式。所有初审合格人员,依据报考意向,由乡镇(街道、场)组织考试,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具体指导。
(五)体检。考试合格后确定的体检对象总数一般不高于相应选聘岗位计划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复核。体检合格人员由乡镇(街道、场)联合纪委、公安、计生等部门对其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查。
(七)递补。如有体检或复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按照应聘考试综合成绩,结合应聘者报考意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复核结果,乡镇(街道、场)将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场)、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报区委组织部备案,一般一聘3年。
五、相关待遇
(一)政治待遇:①优先作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培养,表现优秀者在村(居)“两委”换届中优先提名推荐;②工作满2年后优先定向考录乡镇事业编制干部。
(二)经济待遇: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区财政承担,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80%发放,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险按政策由区、乡镇(街道、场)及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街道、场)、村(社区)予以保障。
咨询电话:0736-7378509
监督电话:0736-7399856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5日
附件1:
鼎城区党建联络员招聘计划数
乡镇(街道、场) | 村(社区)计划 招聘人数 | 备注 |
双桥坪镇 | 1 | 五同庵村 |
黄土店镇 | 4 | 白岩冲村、金霞山村、回龙桥村、中街社区 |
韩公渡镇 | 4 | 团洲湖村、三美社区、城址村、镇龙庵村 |
蔡家岗镇 | 1 | 大银岗村 |
草坪镇 | 3 | 三角堆村、先锋村、陡惠渠社区 |
石公桥镇 | 2 | 园艺场社区、西洋陂村 |
许家桥乡 | 1 | 兴旺冲村 |
牛鼻滩镇 | 1 | 新街社区 |
合计 | 17 |
附件2:
鼎城区村(社区)党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 | ||||||||||||||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 |||||||||||
民 族 | 籍 贯 | 政 治 面 貌 | ||||||||||||
参加工作时 间 | 入 党 时 间 | 健 康 状 况 | ||||||||||||
专业技术职 务 |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联 系 电 话 | ||||||||||||
学历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
报考意向 | 乡镇(街道、场)村(社区) | |||||||||||||
工 作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家庭主要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乡镇(街道、场)党(工)委资格审查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已婚的必填岳父、岳母、公公、婆婆);2.工作简历栏应从高中学习阶段填起,要连续完整;3.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乡镇党委留存,一份交区委组织部,一份入档案;4.此表正反两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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